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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网络主播合同(参考范文版)

网络主播合同

本主播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 甲方:

2. 乙方:

3. 甲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任一合作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指定乙方参加的线上线下的合法活动。

4. 乙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通过签约等方式在甲方指定的线上线下活动进行各种内容的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的合法直播活动。

5. 直播间: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获得的个人直播平台。

6. 账号: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线上活动时使用的个人账号。

7. 直播天数: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实际天数。

8. 直播时长: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时间总计。

9. 有效礼物: 特指在符合甲方指定平台公开规则的前提下,可用于通过兑换等方式获得人民币等现实货币的平台设定虚拟礼物。


二、合作内容

1. 基于本合同乙方签约成为甲方旗下主播,通过甲方指定的平台进行各种内容的视频、音频直播活动。直播分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

2. 甲方利用自身资源对乙方进行推广宣传,以提高乙方知名度。

3. 乙方认可甲方对其进行的推广行为系重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同意甲方或甲方的任一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网名、播出姓名、昵称、游戏账号名称等)及肖像(包括真实肖像及卡通形象、虚拟形象等)进行宣传推广。

4. 合作形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独家合作(详见本合同第五条)。


三、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36个自然月:自   日起至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本合同所产生的游戏直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

2.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乙方安排在甲方指定平台的直播事宜,并保留对直播内容的所有知识产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进行直播活动的,有权获取甲方指定平台用户赠送的虚拟道具,并按照甲方指定平台的兑换规则,获得收益。具体兑换规则及分成比例由甲方为准。

2. 乙方应当积极宣传甲方公司及指定合作方。乙方参与各类比赛、直播、发布会等,均应以“甲方指定前缀+乙方姓名或昵称”介绍自己,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其线上账号名称。

3.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签约主播。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平台进行类似直播活动或与签订任何类似合同等。如乙方擅自进行以上活动的,将视作违约,依照本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4. 乙方应对自身言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新闻媒体、作品、直播内容中的言论、立场、观点等。由于乙方不当言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 乙方应保持良好自身形象,并积极维护甲方公司及甲方合作方的形象,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出有损甲方或甲方合作方利益的行为。

6. 乙方进行直播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指定合作方的相关规则。

7. 乙方作为签约主播,应当出席甲方指定的宣传推广活动。

8. 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人员、渠道、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及交给他人。

9. 乙方的直播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直播平台的直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画面、声音、影像、网页、链接地址等。


六、权利的归属

1. 知识产权

(1) 乙方保证拥有上传至甲方指定合作方作品或内容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或者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合法的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享有转授权的权利。

(2) 乙方同意并保证在合作期内将其在甲方指定合作方上进行的视频、音频等直播分享的作品或内容的所有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及相关的衍生权利)独家授权予甲方(甲方有权自身使用或转授权第三方使用),并授予甲方以其自身的名义向第三方进行维权的权利。

(3) 甲方有权就上述作品或内容以甲方名义或是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品牌,于全世界任何地区、任何时间作有偿或无偿发表,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媒体、无线、电子媒体、卡拉OK、视频配乐等任何过去、现在及未来所有传播方式。如产生利润的,应当与乙方分成,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 甲方有权就上述作品或内容以甲方名义或是甲方指定的公司或品牌,制成各种有声或视频出版品,包括但不限于CD、DVD、MP3、MP4等任何过去、现在及未来所有的有声或视频载体。如产生利润的,应当与乙方分成,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 乙方如需授权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包括乙方本人)发表上述产品、著作物等,使用上述所列权利的,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3. 肖像权

(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本人享有。

(2) 甲方有权在甲方及合作伙伴使用乙方的肖像进行宣传推广及其他商业用途。

(3)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主播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使用其肖像权,均应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4. 名称

(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名称及其他一切代表乙方的名称时,与该名称等有关的一切权利均归属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就名称的使用达成一致意见。

(3) 未经前项所述的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乙方擅自使用名称,若对甲方及甲方合作方造成任何形式损害的,乙方须对此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作出赔偿。

(4) 乙方过去使用的名称(包含笔名、网名、博客名及其他一切名称),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告知甲方。


七、合作费用

1. 直播收益(以下均为人民币):

(1) 本合同合作期内,乙方满足本条款第(4)项,则视为乙方该月的直播为有效直播,即可按照本条款第(2)项获得收益。

(2)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月获得可兑换的有效礼物总价超过或等于一万两千元,则当月主播获得直播收益的50%;乙方每月获得可兑换的有效值礼物总价小于一万两千元,则当月主播获得直播收益的45%。

(3) 本合同有效期内,当甲方指定平台公开修改兑换比例时,需甲方与乙方重新商讨合同。

(4)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平台注册并开通直播账户,按照注册账户时签署的线上合同进行直播活动。

(5) 费用支付条件:甲方每月直播天数不得少于【15】天,每月直播总时长不得少于【30】小时,全程需要开摄像头直播。(注:当天直播时长少于2小时,不计入直播天数)。

(6) 若当月乙方未能满足上述费用支付条件,则当月基本费用不予支付。在合作期内,乙方如有两个月未达到费用支付条件的,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2. 税费: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就乙方收入缴纳税金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


八、承诺与保证

乙方承诺并保证如下事宜:

1. 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如乙方未满十八周岁的,则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与甲方签署本合同。

2. 乙方此前未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以及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3.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名称。

4.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关联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 乙方在甲方合作方直播活动所出现的画面、声音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不触犯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2. 在合作期内,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2个自然月以内),经双方商议,可临时中止合同,待以上中止因素消除后,合同自动顺延;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达2个自然月以上的,视乙方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 除甲方原因外,乙方在合作期内无法进行直播活动超过1个自然月,或因乙方个人违法犯罪等个人行为导致无法直播的,视乙方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单方面除本合同。乙方由于上述原因给甲方及甲方合作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运营情况,自行决定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当承担的义务时,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上述通知后15日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合同,在任何第三方平台进行类似直播活动或与签订任何类似合同的,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停止违约行为,并应承担人民币1000万元的违约金。

3. 乙方在甲方平台进行直播活动而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导致甲方遭受处罚、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 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合理支出。

5. 如甲方未出具书面证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应承担人民币1000万元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系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合同、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同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同或承诺。

2. 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在双方之间产生或构成雇主/雇员关系、特许经营授予人/特许经营被授予人或合伙关系。

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内容可通过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合理的修改、删除及作出其他变更,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合同的附录应当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监护人同意函

(以下条款适用于乙方未满十八周岁的情况)

本人(父母姓名),为乙方(姓名)之(与乙方的关系),是乙方的监护人。

本人特此声明如下:

本人是乙方的监护人,已参加甲方安排的本合同的法律说明会,已完全阅览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相关商业和法律意义,本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同意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同意乙方享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并承担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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